为充分保障孙吴县人民法院的庭审、执行、押解、安保等各项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孙吴法治建设。经县政府批准同意,由县法院组织实施,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及书记员,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合同制辅警10名(全部为男性),书记员5名(男女不限)。司法警务辅助人员主要职责是:协助司法警察完成押解、看管重大刑事犯罪嫌疑人、执行传唤拘传、审判、执行场所秩序维护、信访稳控、应对突发事件、机关日常安全保卫、安检巡查,以及法律文书送达、诉讼保全、卷宗移送等相关工作。书记员主要职责是: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诉讼执行信息录入;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大局观念和组织观念强;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记录;工作认真负责,热爱法院工作;(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复员军人条件放宽至高中);(三)孙吴户籍,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在30周岁(1987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以下,书记员在35周岁(1982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以下;(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五)身高要求:男性173cm以上,女性163cm以上。(六)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双眼矫正视力达4.8(含)以上。(七)特长生优先,特长包括体育、文艺、计算机二级以上。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1日至5月31日;(2)报名地点:孙吴县人民法院政工科;(3)报名要求: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4)资格审查由招聘办公室负责组织,由政工、纪检共同审查报考人员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其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辅警、书记工作所应具有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五、考察
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特别是要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六、管理方式及待遇
1、管理方式
本次招聘的辅警实行合同制管理,管理办法按照本院其他临时聘用制人员现行管理制度执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福利待遇
(一)招聘人员为临时性公益用工,实行合同管理,被聘用人员与县法院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期满考核合格,工作需要可续签。(二)聘用人员执行合同工资,月工资1500元。聘用人员按照国家和省以及地方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费用由法院和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缴纳。
联系电话:王伟杰 0456-8441932。报名表下载请登录:孙吴法院网。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