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曹静梅,是孙吴县人民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审员。2013年,经过推荐、考核、任命,光荣地成为编外法官。陪审办同志向我约稿,谈几点做陪审工作的感受。
我的陪审工作是从一堂法律专业课开始。我是从事社区工作已经有近二十个年头了,我最能体会老百姓的疾苦,谁家要是有个官司,全家紧张,无从下手,对公平、正义的渴望,要比其他多百倍。培训的内容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它赋予人民陪审员同法官同等的权利,既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我给自己定规矩,首先从自己做起,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树立在人民群众中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发挥一名人民陪审员在处理案件中桥梁、纽带的作用,减少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误解,减少隔阂,为创造和谐、稳定、繁荣的社会环境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没有专业的法律知识,没有审判工作经验,我就从头学。对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以合情、合理、合法为前提条件,撇开感情因素,去掉儿女情长,始终保持冷静科学的态度,从纷繁的言词、实物等证据材料中,去伪存真,抽丝剥茧,对事实作出准确的判断。工作中,合议庭的审判长就是我的教官,我能配合他,开庭前向审判长了解主要案情,征求审判长的意见,服从庭审安排;庭审中做到专心致志,按照分工,适时发问;把好工作尺度,定好角度,又能杜绝陪而不审当陪衬。
“责任”就是受住自己的道德底线,不偏不倚。经常有当事人找到我,问案件的审理情况,说情的、送钱的,每到这个时候我都努力扮演好自己的角色,真正做到挡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依据自己朴素的正义感作出合乎“公道”、“良心”的判断,正确行使权利,以彰显公平和正义,维护法官形象。
院里考虑到我来自于基层群众,对社情民意比较熟悉,与当事人在感情上、心里上有更多的认同感,更多地安排我参加婚姻家庭类案件的审理,发挥我三姑六婆的作用,五年来,参与审理这类案件106件,成功调解51件。2017年我还参加人民陪审员进行了任职宣誓,极大的提高了我的司法荣誉感,激发了我的工作热情。
回顾以往多年的陪审工作,我从中学到的东西,也锻炼了自己,更多的是提升我的社会责任感,今后无论面对什么困难,我都会做的更好,更努力!
孙吴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曹静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