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前,我是一名教师,从教42年,给孩子们传道授业,在数字运算间,快乐生活。2013年非常偶然机会,我成为一名人民陪审员,编外法官,我又开启人生另一个篇章,4年来,我看尽了人间的分分合合、事事非非,体得良多,其中感触最深的是:依法办案,尽职尽责,人民陪审员之本分。裁判案件必须不折不扣在依法办案,在参加审理时,在依法的前提下,我十分注重在法律框架内注重维护公平、公证,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成为法官参谋助手,真正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在审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原、被告是一中高二的学生,一次意外,两个孩子在校园打闹,致被告左眼失明,多次调解未达成协议,原告诉到法院,在法院调解中原、被告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但对后续治疗费用上分歧很大,原告要求由被告承担,被告坚持一次性给付,不找后账,双方矛盾激化。休庭后,我与被告的父母相识,以一个老师的身份,和他们谈起被告未来的发展,积极赔偿的意义不光是为了被告身体伤残,更主要还有自己孩子的心理健康,不要让孩子背负太多的思想压力,通过积极配合,最大限度地缓解两个孩子的身心健康,经过说服劝解,原告表示可以适当让步,当庭达成协议,调解成功,原、被告握手言和。
今年,我64岁了,回顾我编外法官的生活,责任与荣光并存,鲜红证书是人民赋予的权利,也是人民的重托。解纠纷保一方和谐,判一案促法治建设,如果可以我想继续这份荣光。
孙吴县人民法院陪审员 牛德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