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我经组织部门推荐,非常光荣地成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和法官们接触后,常听他们发着牢骚:现在的当事人太难缠,太不讲理,你怎么解释,他就是听不进去。陪审了一段时间后,我也深有同感,但一件案件的审理改变了我的看法。
2015年我随民二庭庭长张守林巡回审判一起土地纠纷案件,案件的原、被告是父子,因为原告对儿女有厚薄,儿子认为父亲偏向,双方的矛盾越积越深,不可调和。经过深入了解案情,我和张庭长一道对双方展开“情感交流”,引导进行“换位思考”,从“良心”催生的正面效应,双方终于实现了和解,被告当庭给付原告看病款1万元。张庭长非常高兴地和我说:这案子我调好几次都没有调成,没想到你来,却调成了,看来原告还是信你!原告也感激地说:你和我年纪差不多,你能理解我们这个岁数的人都是怎么想的,你说得我信,今天真是听你的了!
人民陪审员的职业是神圣的,而这种神圣往往要通过每一个陪审员所作所为来实现,在老百姓看到,我们是不着法袍的法官,是正义的守护神,在我们自己看来,我们就是要通过一件一件案件的陪审,完成法律赋予我们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