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吴法院妥善解决48件涉农财产损害赔偿案件
发布时间:2016-10-26 10:48:14
2016年7月,某航化服务公司在对玉米进行农药喷洒作业时,由于操作不当,造成孙吴县孙吴镇、群山乡、奋斗乡等乡镇农民庄稼遭受大面积侵害。其中损失较严重的48户农民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农药本身特性等因素,取证难、损失计算难、责任认定难。农民心急如焚,情绪也不稳定,多次到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上访,给正常的生产、生活及社会稳定带来了隐患。
孙吴法院对此高度重视,院长和法庭庭长亲自向县委进行专门汇报,与政府相关部门反复沟协调,研究解决办法。法官到侵害发生地实地查看,到涉案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和航化服务公司进行调查,从案件的责任、农民合法权益、企业形象等方面入手与当事人进行沟通。经过多方努力,48件案件均以和解的方式得到圆满解决,两家企业先后分三次赔偿受害农民33万余元,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涉案企业也表现出对农民、社会负责的态度,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责任编辑:刘海婷
文章出处:孙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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