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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吴法院执行案件“五查一告知”提升执行率

  发布时间:2012-03-19 15:23:49


     为进一步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或相关线索,全力维护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孙吴法院在每一个案件的执行过程中积极推行“五查一告知”制度:“五查”是指查找被执行人存款、车辆、房产、证劵、资产;“一告知”是指将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告知申请人。

     由于采取了上述财产调查的方法,极大的提高了执行工作的效率。2010年全年新收案件执结率与上年同比增加15%,执行标的提升20%。而且,申请人知晓执行员采取了上述方法后,仍查找不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情况下而导致的执行不能问题,往往能够接受程序执结,作为证明依职权调查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有力证据,为裁定终结执行程序或中止执行案件做好了基础工作。消除了申请人因执行不能而产生的对立情绪,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责任编辑:刘洋洋    

文章出处:孙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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