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吴法院按照《孙吴县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和部署,定点帮扶正阳山乡林河村和东岗村。在帮扶工作中,以开展“司法为民,提升服务质效”为活动载体,动员全院干警参与,18名科级以上干部和5名科室负责人,共计23名干警与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从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入手,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推进,为帮扶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农民致富,早日脱贫做出了积极贡献,有效推进了新农村建设。
一、加强领导,积极营造帮扶氛围。
我院成立了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院长薛文任组长。定期召开结对帮扶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明确扶贫开发的任务目标。院领导带领相关帮扶干警,深入定点帮扶村屯,搞好前期调查研究,准确掌握并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为精准扶贫开发奠定基础。
二、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村情民意。
由院领导带队,充分发挥驻村帮扶党支部第一书记的优势作用,在包扶的林河村、东岗村细致地开展调查研究。根据农时安排,参与村“两委”干部座谈会和村“两委”工作会议,共同研究扶贫开发、民政救济等工作。
三、健全机制,层层落实帮扶责任。
建立完善包扶制度。根据县里分配的帮扶指标,针对帮扶家庭的具体情况,将帮扶对象逐一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实行包干制。各帮扶干警按照院里要求,制定具体的帮扶措施,责任到人,切实抓好落实。
建立定期走访制度。各帮扶干警按照院里的统一部署,坚持深入农户家中走访调研,及时掌握了解帮扶对象的生活和生产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困难。
建立帮扶工作档案台帐。与乡党委、政府共同研究确定重点帮扶对象,统一印制了帮扶对象情况登记表,建立了结对帮扶档案,将开展帮扶活动及时记录入档,基本达到规范化管理要求。
建立帮扶绩效督查制度。孙吴法院将结对帮扶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的工作督查范畴,将帮扶工作完成情况与单位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和年度评先评优工作实行挂钩,有效地推动和促进了帮扶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落实措施,突出精准扶贫开发
强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我院先后投资为村里添置办公设备。建立健全了村级班子议事规则、决策程序、村务公开、民主决策等制度,加强班子团结,增强了组织的战斗力。
强化村级基础建设。我院积极与乡、村协调配合争取项目资金修路,建桥、晾晒场等农业基础设施,给农民出行及农业生产提供了便利。
加强生产项目扶持。深入宣传精准扶贫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对帮扶的贫困户送去慰问金和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在东岗村开展适用技术,加大创业扶持力度,配合村、乡与县农机部门协调沟通,成立了现代农机合作社和大麻种植合作社,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帮助贫困户沟通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民政救助力度。至2015年末,脱贫人数已达135人,其中,国标48人,省标85人。在正阳山乡党委、政府的帮助支持下,与两村班子共同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2016-2018年脱贫解困计划,2016年脱贫目标将会如期实现。
此外,孙吴法院还注重抓好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等工作。指导村组织与各农户签订防火、安全责任状,指导落实防火、防盗等措施,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村民的法律意识,防范生产生活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