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吴法院执行局按照最高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意见》,结合自身特点,严格执行规范化,主要采取了以下四个措施。 1、案件流程管理。按照执行案件流程及执行期限进行严格审理,立案庭把执行案件能列到执行局后,由局长按照原则进行案件分配,要求完全按照执行期限进行执行。在人场执结率、实际执行率、执行到访率进行评查,落实申请人风险先知,执行款物管理,案件跟踪公示制度,同时把执行工作和执行信访工作纳入尚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实行执行案件考核结果和信访通报结果相结合,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2、规范考核制度。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建立执行案件质量检查、评查、考核机制,将执行案件量化到人、考核到人、做到卷宗内容与信息录入相符。每季度把报结卷宗归档,卷宗要与报表相符。 3、加强廉政建设。坚持开展终审性的警示教育、增强廉法自律意识。 4、强化执行措施。努力志服“执行难”。对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或阻碍执行的被执行人,坚决依法采取查封、扣押、拘留等强制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启动悬赏执行、审计执行。及时主动向县委政法委、人大报告执行工作情况,争取县委和人大的重视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