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日九时在孙吴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法庭公开审理孙吴金马农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与张洪山、徐庭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特此公告。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三日
发布时间:2015-01-13 16:31:30
责任编辑:张广兴
文章出处:孙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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