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气温逐渐升高,大家都想打开窗户让屋子里换上新鲜的空气,但是,离开家之前你记得关窗了吗?近日,房山法院燕山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未关窗风刮碎玻璃而砸上宝马车的损害赔偿案件。
李先生将自家的宝马车停在自家楼下,回家仅仅5分钟后打算开车去上班,却看到车上满是玻璃碴、车身已经被划了好几个大口子,抬头往楼上看,发现王女士家的窗户玻璃破碎、还在那摇晃着,跑到王女士家却发现家里没有人。
李先生多次找到王女士,但都因为赔偿数额问题而一拖再拖,于是,李先生将王女士起诉到房山法院,要求王女士赔偿汽车修理费10000万元。
法庭上,王女士不承认自己家的窗户没有关,更不承认李先生的车被玻璃砸和自己有关,而且请来自己的朋友作证证明。
但是,李先生把他和王女士商量赔偿问题的谈话录音了,法官也发现了王女士的朋友所说的和事实矛盾,面对这些,王女士终于坦白了自己的过错。
经过法官调解,王女士赔偿李先生3000元而结案。
窗户不关引发玻璃砸车、砸人的事件很多,楼上扔东西砸人的事件时有发生,在此房山法院法官提示您:《侵权责任法》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相对住户来说,受害人显然是弱势一方。受害人揪出肇事者的难度要远远大于住户证明自己无过错的难度。因此,法律才将高空坠物伤人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案,规定举证责任倒置。住户要是不能举证自己清白,就必须赔偿。
事情发生后受害人要注意保存证据,维权也要讲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