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吴县人民法院201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职能:
(一)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审理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审理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起再审的案件。
(三)审理由孙吴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四)监督指导基层法庭的审判工作。
(五)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六)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七)负责本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地方党委搞好本院和基层法庭领导班子建设和按照权限管理干部,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
(八)负责本院及基层法庭财务计划和诉讼费的收缴,使用及管理工作。负责武器、服装、车辆等专项物资计划、管理及分配。
(九)领导本院及基层法庭的监察工作。
(十)管理本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
(十一)负责本院行政管理,后勤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本院及各庭司法统计工作。
(十三)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十四)负责其他应由县人民法院承办的事项。
二、人员编制及机构设置:
我院2014年编制人数 49 人,其中行政编制49 人。干警实有人数 42 人,退休人员为13人。
内设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刑事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纪检组、政工科、办公室、研究室、法警队、监察室、信访办、书记官室15个科室,下设中心法庭、辰清法庭、正阳山法庭、沿江法庭4个基层法庭。
部门预算表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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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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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孙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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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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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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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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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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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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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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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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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拨款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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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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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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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政专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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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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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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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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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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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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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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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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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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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科学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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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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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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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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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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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总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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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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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 出 总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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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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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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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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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孙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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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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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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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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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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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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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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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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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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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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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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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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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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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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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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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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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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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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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和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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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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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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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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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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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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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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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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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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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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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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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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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孙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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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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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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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安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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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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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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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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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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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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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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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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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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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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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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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2014年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合计340.07万元。
(二)、支出预算合计340.0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出296.2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65.23万元(人员支出及法院机关运转),案件审判3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3.84万元。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