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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吴县人民法院 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开征集举报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6 14:43:38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按照相关工作要求,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坚决守住平安稳定底线、筑牢法治安全防线,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裸聊敲诈、非法放贷、非法催收、舆情敲诈、恶意索赔、强迫消费、劳务碰瓷、色情敲诈、美化黑恶犯罪分子、宣扬暴力、约仗斗狠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及“养号控评”、“吸粉引流”、“跑分洗钱”等相关犯罪线索。

(二)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软暴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破坏选举、侵吞集体资产、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乡霸”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四)垄断资源、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滥开滥采的“沙霸”“矿霸”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五)垄断经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干扰破坏工程建设的“街霸”“市霸”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六)超限超载暴力闯卡、勾结从业人员垄断物流运输、欺压合法运输企业、扰乱客运货运市场秩序、妨碍公务执法的“车匪”“路霸”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七)贩卖、运输、吸食毒品,开设地下赌场、网络赌场、聚众赌博、抽头渔利,组织、容留、介绍卖淫嫖娼等黄赌毒黑合流的犯罪团伙和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犯罪线索。

(八)胁迫、利诱、教唆、招揽未成年人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盗窃抢夺、敲诈勒索、帮凶讨债、网络违法等各类违法犯罪线索,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破坏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操控、裹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线索。

(九)公职人员参与黑恶犯罪或充当“保护伞”,且有具体案事件指向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十)其他具备一定有组织犯罪特征、社会关注度高、情况敏感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须知事项

1.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留存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核查单位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及其亲属人身财产安全。

2.举报内容需客观真实,尽可能提供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及证据线索,不得捏造虚构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请勿多头、重复举报。对提供重大线索、协助破案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3.来电举报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三、举报方式

(一)全国扫黑办通过网上搜索“12337”或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登录“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进行线索举报。

(二)省扫黑办

举报电话:0451-87936775

来信举报:哈尔滨市150000号邮政信箱

(三)黑河市扫黑办

举报电话:0456-6770004

来信举报:黑河市爱辉区通江路2号602室

(四)孙吴县扫黑办

举报电话:0456-8441180

来信举报:黑河市孙吴县中央大街352号

(五)孙吴法院扫黑办

举报电话:0456-7236129

来信举报:黑河市孙吴县中央大街64号孙吴县人民法院扫黑办

责任编辑:刘文鹏    

文章出处:孙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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