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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吴法院:行政诉讼注重诉前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4-07-28 17:06:57



行政庭庭长邵仁勋进行行政诉讼法学习交流


行政庭庭长邵仁勋进行行政诉讼法学习交流

    7月21日,邀请孙吴县工商局、税务局、城市执法局等18家单位共计65人,在孙吴法院举办了一次行政诉讼法学习交流会。会上,通报孙吴法院近5年来行政案件审结案及胜、败诉及瑕疵案件情况。从法律适用、执法主体、执法内容、执法规范、证据收集、职责任务等6个方面,详细分析了行政执法机关败诉的原因。从行政案件执法机关败诉案件来看,败诉的主要原因:一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执法单位缺乏证据意识,作出的行政决定缺乏事实根据。二是适用法律不当,在使用新法或旧法,新法与旧法是否有溯及力问题不上准确。三是没有按照法定的程序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执法规范性不强。四是行政执法主体不合法,执法权限界定不明确。五是越权执法,表现是执法权没有得到有效控制,超越权限执法。六是滥用职权,扩大执法范围,提高执法幅度。七是行政不作为,没有及时有效履行职责。会后,参会的各单位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学习交流会受益匪浅,为我们规范执法提供了指导,今后,将严格执法程序,注重依法执法,规范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孟飞    

文章出处:孙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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