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九时在孙吴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法庭公开审理刘凤启与耿战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特此公告。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五日
发布时间:2014-07-15 10:11:14
责任编辑:孟飞
文章出处:孙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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