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孙吴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通过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为辖区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质量的法治服务,有效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平安孙吴”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近期,孙吴法院联合县委宣传部、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精心选取典型电信网络诈骗案例,以案说法、以案示警,通过真实案例揭露诈骗手法,提升群众识骗防骗能力,营造全民反诈的浓厚社会氛围。
辖区居民轻信快手免费开海外网店广告,按要求操作下载软件、存钱交易后被骗,被骗资金被用于“跑分”,揭开网络诈骗新套路。
基本案情:2024年4月份,黑龙江省某县居民被害人小丽报案称自己在“快手”APP上看到免费开海外网店的广告,从广告进入页面并填写自己的手机号码,后接到自称帮助开网店客服电话,小丽按照对方的指导在软件上开海外网店进行交易。对方让小丽向电商软件里面存钱,小丽通过自己银行卡及支付宝向对方转账,最终被骗40万余元。2024年4月份,小丽被骗资金2万元流入小叶(另案处理)支付宝账号。经查,2024年3月,小东(另案处理)与小辉(另案处理)商议以“跑分”(转移违法所得)挣钱事宜,小辉表示同意,并商定每笔“跑分”转账的利润,后二人开始组织小叶等人在四川省各宾馆内跑分,小辉负责联系“卡娃”(“跑分”过程中提供本人支付宝、微信收付款人员),小东负责通过境外加密聊天软件内的聊天群与上线联系并操作“卡娃”手机转账以及通过开房提供转账房间,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小东组织小叶等人“跑分”5次,流水共计50万元。被告人小戴为小叶所介绍给小辉的卡娃,2024年4月的某一天,小戴使用支付宝并通过刷脸方式为小东、小辉“跑分”1次。被告人小戴在明知是上游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情况下,仍为小东、小辉转移非法资金共计人民币9万余元,关联案件1起,涉诈资金人民币9千余元。被告人小戴非法获利人民币2千元,案发后违法所得已退缴至侦查机关。
法院审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戴明知违法犯罪所得,仍为其转移支付,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小戴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从轻处罚。被告人小戴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后主动退缴违法所得,依法可对被告人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依法判处小戴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相应的刑罚,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网络世界纷繁复杂,此类“免费开海外网店”的广告极具迷惑性,实则是诈骗分子精心布置的陷阱。诈骗分子利用人们渴望轻松创业、获取高额利润的心理,以看似诱人的条件吸引受害者入局。一旦受害者被迷惑,按照他们的要求进行操作,便会一步步陷入更深的骗局。从下载不明来源的软件,到向软件内存钱交易,每一步都暗藏危机。在这个过程中,受害者的个人信息和资金安全毫无保障。同时,参与“跑分”活动不仅可能导致个人财产受损,还会触犯法律,面临法律的制裁。大家务必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自身的防范意识,切勿轻信网络上的虚假信息。
防范技巧:
1.广告甄别:对社交平台上“免费开海外网店”这类轻松赚钱的广告要保持高度怀疑,仔细查看发布者资质、过往内容等,若发现异常,如信息模糊、无真实案例支撑,立即划走,不要被夸大的收益承诺迷惑。
2.软件下载:坚决不随意下载他人推荐的来源不明的小众软件,只在官方应用商店搜索正规电商平台软件。若需下载新软件,先查看软件评价、开发者信息等,确认安全可靠后再操作。
3.资金交易:涉及资金存入陌生电商软件或向他人转账换汇时,务必停手。正规电商平台不会要求用不正规方式换汇,也不会让用户向私人账户存钱,遇到此类要求,马上向警方或正规电商客服咨询核实。
法条链接: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