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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疆法韵 良法善治】 男孩横穿马路被撞伤,法院用“法理情”守护良善

  发布时间:2025-08-19 13:58:37


当快速行驶的豪车,遇到突然横穿马路的小男孩。

当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权益,遇到豪车的财产价值权益。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

豪车损坏的价值权益如何平衡?

怎样寻求纠纷最优解?

【案情回顾】

2024年11月,

董某驾驶朋友的豪车,

拉着朋友沿东风街自西向东行驶,

吕某与小朋友在道路北侧追逐打闹。

当董某行驶至消防队门前时,

吕某从董某对向车流突然横穿马路,

董某反应躲闪不及,

将吕某撞至昏迷,

董某驾驶的车辆损坏。

后吕某被送往医院抢救,

交警队到事故现场出警。

交警队认定,

董某超速驾驶应负事故主要责任,

吕某不按规定横穿机动车道负事故次要责任。

    董某在为吕某垫付5,000元医药费后,

双方对事故认定及赔偿数额争议较大,

故吕某诉至法院。

      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

多次组织研判,

多次对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工作屡屡陷入僵局,

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

从法理上考虑,

机动车交通事故的相应法律规定,

结合吕某突然横穿马路自身具备一定过错的事实。

从情理上来说,

考虑到在吕某住院期间,

董某为吕某垫付了医疗费的行为,

应肯定董某的社会责任感和担当。

考虑到吕某为未成年人,

吕某应得到更多的司法保护。

最终,法院作出兼顾公平正义与人文关怀的判决,

做到双方胜败皆服。

【当事人评价】

2025年8月14日,

承办法官分别接到吕某家属的语音电话

和董某发来的微信。

“法官,我家和董某的事儿彻底了了,感谢你!”

“我们按照判决把账都付完了,感谢孙吴法院的法官公正判决!”

至此,长达9个月的纠纷案结事了。

【法官心语】

法律不仅仅是规则的执行,更是社会价值的权衡。这起案件的处理,需要兼怀同理心和常理常情,董某和吕某的家人都需要一个切实解决问题的方案,亦期待对善良朴素情感的追寻。当法律的边界无法完全覆盖现实的复杂时,法院可以在法律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寻找更具温度的解决方案,积极回应社会对公平正义的期待。法律的价值,不仅在于裁判的结果,更在于对社会风尚的引领;司法的温度,体现在对规则的坚守,更体现在对答案的最优选择。用“法理情”守护人们心中的良善,不止写在法条之中,更应落在人心之上。

责任编辑:刘文鹏    

文章出处:孙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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