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安孙吴·提质效】审委会会前学法:违法所得认定规则
作者:潘星宇 发布时间:2025-06-24 13:51:28
近日,孙吴法院组织开展最新一期审判委员会会前集中学习。全体审委会委员深入研讨了法答网精选的审判实务问题: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中,在认定“违法所得”时应否扣除成本?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中的“违法所得认定”问题,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争议焦点。审委会成员们结合法答网精选问答,展开了深入研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在认定“违法所得”时,一般不扣除成本。这一规则在《检察机关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指引》中也有体现。实践中存在特殊情形。当不扣除成本可能导致案件处理明显不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时,应结合个案具体情况审慎处理。
学海无涯,法理常新。孙吴法院审委会委员们在集中学习后感慨:“要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切实加强审判管理,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司法公正。”专业学习不仅筑牢了司法公正的根基,更让法治之光穿透每一起案件的细节,照亮正义的天平。
责任编辑:刘文鹏
文章出处:孙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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