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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动态|一日执结纠纷案 司法利剑护春耕

  发布时间:2025-06-05 08:57:53


基本案情

在充满希望的黑土地上,孙吴县奋斗乡小架子村的村民李某愁眉不展。李某的土地位于郭某与杨某地块之间,近年来,郭某、杨某在耕种过程中逐渐侵占李某的土地,导致李某实际可耕种面积日渐减少。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在多次协商未果后,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二人返还被侵占的土地。

厘清事实


孙吴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后,依法作出判决:郭某需返还李某位于“屯东”地块北侧宽度1米、南侧宽度0.3米的土地;杨某需返还李某位于“屯东”地块北侧宽度0.3米、南侧宽度0.8米的土地。

极速执行

判决生效后,李某即刻申请执行。孙吴法院执行局立案执行后,当天便制定执行方案。次日清晨,执行干警赶赴现场,面对仍有抵触情绪的被执行人,干警现场重新勘界测量,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 56 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承包地”,并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

正午时分,随着测量结束,李某被侵占的土地全部归还,田埂重新划回了原本的边界。

法官说理

“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土地纠纷关乎民生,一时都不可耽误。建议各位农民朋友,在发生纠纷时,可先通过村委会调解或自行协商;若无法解决,应像李某一样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日常耕种中注意保存土地承包合同、现场照片等证据,以便在纠纷中有效举证。

 

本案从立案到执结仅 24 小时的“法院速度”,正是孙吴法院深耕“绿色通道”、维护农民权益的生动实践。未来,孙吴法院将锚定“走在前列”奋斗目标,对春耕期间的土地纠纷、农资欠款等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原则,用司法力量守护黑土地上的丰收希望。

责任编辑:刘文鹏    

文章出处:孙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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