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孙吴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场达成离婚调解协议,两人和平分手,高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徐某某与陈某经过四年自由恋爱后,于2019年3月14日登记结婚,并于同年5月26日育有一子陈某某。婚后,陈某为改善家庭经济条件长期外出务工,导致夫妻两地分居。初期双方尚能通过电话保持联系,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因长期分离和各自生活压力,夫妻感情逐渐疏离。徐某某独自承担育儿和家务重任,陈某在外工作艰辛却缺乏情感支持,双方因缺乏有效沟通而矛盾渐生。长期的聚少离多使夫妻感情难以维系,婚姻关系出现不可挽回的裂痕,故徐某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官调解】
承办法官接收案件后,考虑到此案涉及婚姻关系的解除、家庭重组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遂先行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在与徐某某的交流中,她语气疲惫,倾诉了独自抚养孩子、操持家务的艰辛,言语间流露出对婚姻的彻底失望;而陈某则声音中略显无奈,坦言因经济压力不得不外出务工,虽心怀愧疚却无力兼顾家庭,并非有意疏离。
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一方面向徐某某解释陈某在外务工的难处,另一方面劝导陈某加强对家庭的关心,并列举类似案例,试图唤起二人对过往感情的珍视。然而,双方离婚意愿坚决,庭审中多次明确表示无法继续共同生活。鉴于二人长期分居、感情确已破裂,且均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法官最终主持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准予徐某某与陈某离婚,婚生子陈某某由陈某抚养,双方和平解除婚姻关系。
【法官说理】
婚姻家庭类纠纷,恰似一团紧密缠绕的线,其中交织着细腻的情感羁绊与严肃的法律准则。在这一特殊领域中,处置方式的恰当与否,就犹如天平的两端,一端承载着破镜重圆、重归和睦的希望,另一端则高悬着矛盾激化、亲情蒙尘的隐患。法官作为化解纠纷的解铃人,肩负着洞察双方核心诉求的重任,需以敏锐的洞察力和深厚的专业素养,在情感与法律之间精准寻得平衡点,既要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又要维护法律的公正与威严,要在每一个细节中抽丝剥茧,力求将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将矛盾争议消弭于无形,以司法的温度与力量,守护好社会最小单元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