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孙吴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医疗损害纠纷案件。此次调解深入贯彻了“四化四解四到位”的工作方法,不仅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更充分彰显了司法为民的宗旨,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与赞誉。
在这起医疗损害纠纷中,原告刘某因在被告某医院接受治疗后出现不良反应,认为医院存在医疗过失,遂要求被告某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由于双方在责任认定及赔偿金额上存在分歧,矛盾一度升级,因此刘某最终选择将此事诉诸法院。
在调解过程中,刘铁法官充分考虑到原告刘某作为患者的弱势地位及其面临的实际困难,同时兼顾被告某医院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与压力。他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并巧妙地运用法律与道德等多种手段,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刘法官力求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释法明理以及纠纷化解等方面做到精准无误。经过他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某医院当庭向原告刘某支付了10,000元赔偿款,而刘某也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这起医疗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此次医疗损害纠纷案件的成功调解,是孙吴法院践行“四化四解四到位”工作方法的生动体现,不仅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推动社会稳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未来,孙吴法院将持续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不断探索并创新调解工作机制,为更多纠纷的妥善解决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