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审判委员会功能,持续发挥审判委员会领学促学作用,近日,孙吴法院组织开展2025年第三期审判委员会会前学法活动,审判委员会专职审委张虹聚焦审判实践中的重点问题与典型案例,围绕“法答网精选问答之罚金刑的刑事执行案件中对于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是否可以执行?”以及“人民法院案例库中的尉某平、贾某珍开设赌场准予撤回起诉案”,进行讲解。
【案例解析】
在讲解罚金刑的刑事执行案件中对于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是否可以执行这一问题时,主讲人张虹首先引导大家回顾了相关法律法规及适用,通过对现行法律条文、相关司法解释和实际执行案例的深入分析,明确了这一特殊情形中执行工作的裁量标准,帮助大家全面理解法律精神,平衡法律执行与社会效果。在讲解尉某平、贾某珍开设赌场准予撤回起诉案这一典型案例中,主讲人详细阐述了案件的背景、审理过程及判决结果,并指出了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和司法实践中的争议点,总结了该类案件的办案经验,为类案提供参考指引,确保依法裁判,维护司法权威与公正。

未来,孙吴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学无止境、法在心中”的理念,坚持以学促行、以学促思,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努力守护公平正义,践行为民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