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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疆孙吴 法护万家·优环境】红旗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 正式揭牌!

  发布时间:2024-05-30 15:59:40


为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孙吴县人民法院联合黑龙江孙吴红旗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成立红旗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5月30日上午,在红旗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爱国圈河管护站举行揭牌仪式。孙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关志峰、红旗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焦绪坤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揭牌仪式,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代柳怡亲临现场,孙吴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林主持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上,孙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关志峰进行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田增辉通报孙吴法院近三年环资审判工作情况。关志峰院长与焦绪坤局长代表双方单位签署了《关于成立红旗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的实施方案》,就如何加强区域湿地保护、部门间协调联动、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从根源上预防和减少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等事宜达成共识,同频共振。为孙吴县生态文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环境资源权益提供强有力保障。


关志峰强调,红旗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的成立,是孙吴法院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响应《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建设绿色龙江的意见》的重要举措。加强湿地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是司法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孙吴法院将以此次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为契机,有效衔接执法与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湿地生态环境的行为,切实保障湿地生态安全。

揭牌仪式后,黑龙江孙吴红旗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引领出席揭牌仪式人员深入黑龙江孙吴红旗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实地视察,近距离观察湿地植被,感受湿地自然风光。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孙吴法院将持续致力于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深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破坏环境的犯罪行为,为孙吴县生态绿色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刘文鹏    

文章出处:孙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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