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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疆孙吴 法护万家·解民忧】入住房屋不缴费 名下房产被拍卖

  发布时间:2023-12-18 13:51:29


2021年5月,刘某购买李某的房屋,确定房屋总价为12万元,房屋入住费由刘某承担。合同签订后,刘某通过转账等方式已经支付给李某房款5万元,但剩余7万元房款始终不给李某,也不偿还李某垫付的7千元入住费。李某向孙吴法院提起诉讼,孙吴法院作出判决,刘某偿还李某购房款7万元和垫付的入住费7千元。刘某在收到法院判决书后,一直不主动履行给付义务,李某无奈之下于2021年9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通过网络查控和实地走访等方式查询刘某名下财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不仅如此,刘某涉及多个执行案件,且均为被执行人。在执行员的协调下,李某与刘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刘某于2023年12月之前偿还购房款和垫付的入住费,如果刘某未按约定时间偿还,将拍卖刘某涉案房屋用于偿还欠款,案件终结本次执行。

2023年12月,刘某未按约定履行和解协议,执行员在双方的见证下,对刘某涉案房产进行了查封,因刘某涉及多个执行案件,拍卖房产所得将按比例进行分配。

今年以来,孙吴法院已挂网拍55次,成交14件,成交金额378万元,溢价率15.73%。近年来,孙吴法院创新执行理念,积极探索并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通过集约资源配置、优化操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提升财产处置效率,努力把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

责任编辑:刘文鹏    

文章出处:孙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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