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有纠纷,背包法庭就到哪里”。2023年10月以来,孙吴县人民法院法庭团队采取“背包法庭”工作模式,把司法服务深入下沉到村屯、社区以及老百姓们的田间地头中。“背包法庭”共有专职法官2人,书记员2人,法官助理1人,他们深入辖区11个乡镇、6个社区、93个行政村开展巡回审判案件52件,被老百姓们亲切的称呼为“家门口的便民法庭”。

背包法庭”通过推行“深入基层,查明案情,就地解决”和“不拘形式,程序简便,方便诉讼”的审判原则,减轻当事人诉累,将司法为民、亲民、便民原则落到实处,做到审理案件与普法教育相结合,实现办理案件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近日,孙吴县法庭团队成功在当事人家中化解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刘某叶与刘某河为亲兄弟,永清村二轮土地承包时,因刘某叶不在村里居住,刘某叶未分给刘某河承包地。2017年孙吴县对集体土地确权并重新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村委会联系刘某叶确权签字,刘某叶才知道二轮土地承包时发包给刘某叶的土地一直登记在刘某河名下,由刘某河经营并取得粮食补贴。2017年12月6日,经村委会调解,双方签订土地过户协议,但是刘某河一直没有将土地交还刘某叶。双方由此产生矛盾冲突。孙吴县法庭团队收到此纠纷后,为妥善将纠纷化解,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调处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调解中,法庭法官向双方讲清情理、讲明法理、讲透道理。最终双方放下争执握手言和,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刘某河将位于孙吴县永青村东北山的11.7亩土地交由刘某叶耕种。此次成功将矛盾纠纷妥善化解,为从根源彻底化解各类乡村矛盾纠纷提供了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