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23年9月28日上午8时40分在孙吴县人民法院第3法庭公开审理李桂华与孙吴县德林、第三人吕娟、郭秀梅、仲维涛、薛淑霞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3-09-22 10:03:22
文章出处:孙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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