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23年8月11日上午9时在孙吴县人民法院第3法庭公开审理原告黑龙江孙吴金龙麻有限公司与被告孙吴县范喜良种植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3-08-07 15:09:43
本院定于2023年8月11日上午9时在孙吴县人民法院第3法庭公开审理原告黑龙江孙吴金龙麻有限公司与被告孙吴县范喜良种植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主审法官:石雪松,案号:2023黑1124民初728号,特此公告。
文章出处:孙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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