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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疆孙吴 法护万家·解民忧】吃尽“限高”苦头,被执行人主动交付

  发布时间:2023-08-03 14:55:45


恪守诚信是道德的底线

社会的公序良俗

对于“老赖”而言

除了“赖不掉”欠账

还会尝到“限高”“失信”的苦果 

案情回顾

陈某和郭某承包李某经营饭店的装修工作,双方口头约定装修工作完毕后结清装修款,2018年4月李某的饭店装修结束,但李某仅给付了5000元,余款25,000一直拖欠。陈某和郭某多次讨要,李某以未签订合同为由不给付剩余装修款,无奈之下,陈某和郭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孙吴法院支持陈某和郭某的诉讼请求,判决李某给付陈某和郭某25,000元。陈某和郭某多次与李某协商,李某一直不主动履行判决,于是陈某和郭某在2020年2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时刻

(银行冻结现场)

执行员接案后立即展开了网络查控,发现李某名下无财产,无法履行判决,李某也一直表示没有财产可以给付,最终法院给李某发送了限制消费令,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收场。2023年7月,李某突然给执行员打电话,询问“限高”的具体措施,希望执行员能把限制消费令撤销,表示愿意主动履行判决,但是李某现在身处外地,无法办理相关手续,执行员了解情况后让李某把执行款存到李某名下的银行卡中,法院去银行将执行款进行冻结划扣,此案件至此终结执行。

尊重契约、尊重承诺,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与责任。希望越来越多的被执行人能认识到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不良法律后果,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做到诚实守信,共同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刘文鹏    

文章出处:孙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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