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孙吴县人民法院对4起危险驾驶罪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予以宣判。此次庭审适用速裁程序对4案进行了集中审理,整个庭审仅用时30分钟,做到了“简化程序、不减权利,只提效率、不减质量”,被告人当庭均表示服判息诉。
承办法官在开庭前仔细审阅案卷材料,认真研究案情,充分做好庭前各项准备工作。庭审中,审判员详细告知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在征得被告人同意后,决定适用速裁程序,并充分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再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4名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以及提出的量刑建议均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在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后,依法当庭进行了宣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分别对被告人判处拘役二个月至四个月不等,并判处罚金的刑罚。
下一步,孙吴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按照“简案快审、繁案精办”的审判理念,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进一步推进刑事简案“一站式”办理,实现刑事速裁案件的制度化、常态化、高质量运行,为县域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法官提醒:近年来,孙吴县域内机动车量大幅增长,随之带来的危险驾驶案件也不断增多。酒后开车看似事小,一旦发生意外将是不可逆的。危险驾驶直接危害人们的生命健康权、危害人们的财产安全、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希望广大群众都能引以为戒,对自己和家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