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孙吴县人民法院通过财产保全措施,查封被申请人林某、戴某名下的房产,快速化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申请人蔡某某与被申请人林某、戴某系朋友,2022年11月26日林某、戴某与申请人蔡某某签订借条,被申请人戴某借蔡某某人民币40000元并约定于2023年2月10日偿还,被申请人林某为担保人。借款到期后,蔡某某多次催收借款,戴某、林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拒还借款,蔡某某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林某、戴某偿还借款本金合计40000元。
法院受理该案后,蔡某某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提供了担保。承办法官收到原告财产保全申请后,经审查认为蔡某某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遂作出准予保全的裁定书,后执行法官对被申请人林某、戴某名下的房产查封冻结。
在房产被人民法院查封后,被申请人主动履行了偿还义务,现已经全部还清借款。随后申请人向法院提交解除被申请人房产的查封申请,法院依法解除对被申请人房产的查控,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成功化解。
下一步,孙吴法院将继续通过“两微一端”、线下普法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财产保全,让更多群众了解保全措施,充分运用好诉前和诉中保全措施,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