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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疆孙吴 法护万家·解民忧】劳务合同引纠纷 庭内调解显温情

  发布时间:2023-02-21 13:55:29


近日,孙吴县人民法院速裁团队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承办法官当庭调和劝解,原告当庭撤诉,被告也积极履行了支付义务。

2021年秋,被告韩某雇用原告刘某的农用机具从事农业生产施工,经双方商讨谈好价格为150元/公顷,共农业生产10公顷,劳务机械费用共计1500元,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劳务费,被告韩某由于种种原因一直不支付其费用。刘某多次商讨无解最后遂诉至法院。


因案件标的较小,孙吴县人民法院速裁团队承办法官受理后,决定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本案。在向被告送达相关应诉手续时,承办法官董丽了解到,被告对原告劳务施工尚欠劳务费的事实没有异议,但是认为原告翻地质量不好,不愿意支付翻地费用。承办法官根据争议焦点,释法明理,当庭悉心调解.最后原告要求给付劳务费用800元劳务费用就同意撤诉,被告表示愿意给付并签署调解协议。庭后,被告也履行了支付义务。至此双方纠纷得以化解。


群众利益无小事,劳务合同纠纷虽然一般标的不大,但是直接关乎劳动者的权益。此次纠纷的化解不仅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普法宣传无故拖欠劳动报酬是一种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2022年至今,孙吴县人民法院处理劳务纠纷案件68件。今后,孙吴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紧盯群众“急难愁盼”之事,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刘文鹏    

文章出处:孙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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