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莫拿自己的生命安全开玩笑
醉酒驾驶案例:
某日下午,被告人小宋饮酒后,驾驶拖拉机来到A修理部修车。在修理铺修车过程中与朋友又喝了几罐啤酒,在驾驶拖拉机返回途中发现有人争吵,见状便驾驶拖拉机前往附近派出所院内报警,派出所民警发现小宋酒后驾驶拖拉机,对其进行劝阻,小宋不听劝阻,仍驾驶拖拉机回家。
经司法鉴定:被告人小宋血液酒精含量超标,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告人小宋被侦查机关传唤到案。
孙吴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24日上午8时40分,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宋某某当庭认罪认罚,并具有坦白情节,对被告人宋某某适用速裁程序。被告人宋某某被当庭宣判,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谨以本文告诫各位司机,酒驾醉驾严重影响驾驶安全和公共安全,广大驾驶人要时刻铭记“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的惨痛教训,自觉抵制酒驾醉驾,坚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否则会给个人和他人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