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吴法院抓细节、塑形象扎实开展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
作者:张新通 发布时间:2013-05-08 17:15:34
孙吴法院从细节抓起,从服饰、举止、言谈等方面从严规范,强化法官自身行为文化建设,强化法官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的理念,塑造法官亲民、为民、爱民的良好形象。
一是服饰大方得体:在工作时间,法官着装规范、庄重、朴素、大方、整洁、得体,杜绝不佩戴法徽、不扎领带等着装不规范及衣着不整、不清洁等不美观现象。
二是举止稳重端庄:法官办案时坐姿端庄,庭审期间不随意走动、不无故退庭、不接打电话、不吸烟、不从事其他与庭审无关的活动。时刻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把公正、阳光积极向上的一面展示给广大群众。
三是语言文明亲和:法官在办案时,视群众为亲人,对群众彬彬有礼,耐心倾听群众诉说,适时用好问候语、拜谢语、分别语、表示歉意语,文明用语与礼貌用语,法言法语与通俗语言有机结合,以群众听懂易接受为好,杜绝语言不文明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态度粗暴蛮横等现象。
责任编辑:刘洋洋
文章出处:孙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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