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延民与许兆忠买卖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13-04-10 08:55:38
黑 龙 江 省 孙 吴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本院定于2013年4月24日14时00分在孙吴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史延民与许兆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院印)
注:本公告已于2013年4月18日张贴。 书记员(签名):
责任编辑:刘洋洋
文章出处:孙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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