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疆孙吴 法护万家·解民忧】借钱之后就是跟着要钱
作者:王霞 发布时间:2022-09-15 08:52:05
钱借出就完了吗?不,还要跟着要钱,有的及时还,有的拖延还,还有起诉到法院也不还。
2020年2月1日,宋某向赵某某借款50000元,约定到2021年12月1日偿还,到期后宋某未清偿借款,赵某某诉至法院,法院判令宋某于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赵某某清偿借款及利息、保全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宋某未如期履行,赵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员依法向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告知其如不按期履行法定的义务将拍卖赵某某诉前申请查封的白色丰田轿车。经过执行员的释法析理,分析利害得失,宋某与赵某某达成和解,宋某当场给付20000元,剩余款项于2022年12月15日之前全部给付。执行告知宋某,查封车辆可以使用,但不得转移、变卖、隐藏、毁损,否则将依法以拒执罪追究其法律责任。
投资有风险、借钱需谨慎。广大群众应管好自己的钱袋子,不可将养老钱、看病钱、上学钱,做高风险的投资,要做好风险评估,切莫因贪小利而吃大亏。
责任编辑:刘文鹏
文章出处:孙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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