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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争先创优|从法学硕士到法官 她用青春行走在法治路上

  发布时间:2022-06-06 16:00:44


董丽,女,2015入孙吴县人民法院工作,现任孙吴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三级法官。她始终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群众的广泛好评。


校服变法服,做立案的最强辅助

2014年,董丽以民商法学硕士的身份从黑龙江大学毕业。脱去校服的她,在第二年以法官助理的身份考入了孙吴县人民法院。作为当时孙吴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唯一的一名法官助理,董丽肩负着审核立案材料、撰写裁判文书初稿、辅助法官办理案件的多项职责。

2017年立案庭承办民事案件123件,诉前财产保全674件,申诉2董丽起草了上述案件760余件的一稿文书。

2018年董丽审查起诉立案材料2500余件,调卷并邮寄机要一百余次,共制作并发出判决书110余件,财产保全363件。2018年获全市法院先进个人荣誉。

2019年董丽审查起诉立案材料3000余件,共制作并发出判决书120余件,财产保全150件。2019年获全市法院优秀共产党员。

骄人的数字背后,是辛勤的汗水和忘我的付出。电脑屏幕里显示着正在撰写的财产保全裁定,手里拿着当事人递过来的立案材料,桌边的电话又响了起来。这样繁忙的场景是董丽司空见惯的坐班日常。董丽就这样四年如一日的守护着法院的入口,在立案端坚持原则,认真倾听,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初心。

法服加法袍,做审判的新生力量

2020孙吴法院继续推动“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诉前调解机制,把诉前调解工作挺在了诉讼案件的立案之前。与此同时,董丽同志迎来了新的角色转变——法官。当时的孙吴法院法官队伍存在严重的年龄断层,作为仅有的一名八零后法官,董丽担负起了诉调对接的主要工作。作为诉调对接中心的负责人,董丽每天需要将立案庭转交进行诉前调解的案件及时分给两个调解组进行调解,对需要司法确认的文书进行审核,对调解员的调解工作进行随时指导。

2020年全年董丽同志共收案626件,其中民事一审98件,财产保全20件,民事司法确认508件,并且全部结案。个人结案数占速裁团队总结案数的32.45%结案数位居全院第一

2021年收案466件,结案463件,位列团队第一。

2022年至今结案121件,平均审理天数24天,调撤率34.62%,在全省简案快审团队排名175名。

董丽同志日常需要指导六名调解员的工作、对调解协议、民事裁定书等进行审核把关,并与我县各个调解组织的调解员进行对接,随时解答调解员的问题。在司法局的组织下,不定期给我县调解员开展培训工作,为提高我县调解员的业务水平,推进诉调对接工作而努力。

从法学硕士到法官助理再到法官,变的是角色,不变的是初心。董丽同志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工作人员,没有显赫的职位,也没有耀眼的名望;没有惊天动地的创举,也没有催人泪下的事迹。但其勤奋、朴实、兢兢业业,不追名逐利,在平凡普通中激扬着自己的青春,在默默无闻中见证着共和国法治的风雨,在无私奉献中昭示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真谛!在司法改革的长路上,忠诚地把自己定位为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和保障者,以执法为民为己任,以优良作风为标尺,演绎热血澎湃的激情人生!

 


责任编辑:刘文鹏    

文章出处:孙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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