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学习型法院创建”活动以来,孙吴法院不断探索学习形式的多样化,制定全年学习计划,以法官教法官的“法律讲堂”系列活动,不断强化内部业务能力的提升,每周一场,固化成常态化学习机制,促进“能力作风建设年”取得新成效。

目前“法律讲堂”已经如期开展了五期,在练就自身本领的同时,也使一批年轻法律人受到锻炼,先后有五位法官登台“讲法”。3月31日,《民法典》中物权编最后一课由立案庭副庭长董丽领学,全体员额法官参加学习。 《民法典》中的“物权编” 共计五个分编、268个法条。涵盖了物权“三性”即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以及占有。董丽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和审判实践对条文进行了梳理,对可能用到的司法解释进行了扩充。对于学习内容,新老法官们认真倾听,围绕完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进行了热烈讨论。

主讲人董丽感言:作为审判道路上的新手司机,《民法典》的集中学习是对自己知识储备的考验,也是对身为法官需要终身学习这一准则的坚守。在漫漫长路上,愿与前辈们携手前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