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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吴法院携手县妇联 共助“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

  发布时间:2022-02-25 16:34:43


    2月24日,孙吴县妇联主席郭敏一行3人到孙吴法院共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孙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关志峰同志全程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孙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关志峰就县法院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和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中的具体经验做法作了详细说明,并就如何更好地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等问题与县妇联一行交换了意见。

关志峰院长强调,今后孙吴法院将一如既往地关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妥善处理有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加大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力度。同时,加强与县妇联沟通合作,共同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妇联主席郭敏对孙吴法院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和婚姻家庭案件审理及调解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她表示,

通过此次活动,了解到了孙吴法院在关爱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的职能作用。今后要充分发挥法院和县妇联各自职能作用,积极推动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升服务群众工作能力,切实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会议要求,一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孙吴法院与县妇联每年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状况,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意见和机制。二要多元化解纠纷。鼓励并支持妇联组织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办理人民法院委派或委托调解的案件,参与法院诉前调解,多元化解纠纷,让矛盾在源头化解,努力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法院对各调解员进行培训,不断提升双方调处涉妇女儿童权益纠纷能力和水平。三要加强宣传教育。共同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等普法宣传及维权服务。联合发布涉及家庭暴力、子女抚养、未成年人犯罪等指导性案例,充分发挥裁判的规范引导作用。四要加强维权力度。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专项打击整治。法院对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侵权之诉或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涉及人身权益的诉讼,开辟“绿色通道”,及时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刘文鹏    

文章出处:孙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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