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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谁来抚养我?法官帮助我!

  发布时间:2021-04-22 16:37:35




2021325日,孙吴法院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11岁未成年夏某聪终于拿到了父母的抚养费,生活、读书问题有了着落达。

孙吴法院专职审委董武审理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原告夏XX系被告夏某杰、周某某的非婚生子女,举行民俗婚礼时没达到法定婚龄,夏某聪出生后不久,二被告分手,双方均未直接抚养女儿,孩子随祖父母生活,二被告未尽抚养义务。之后夏某聪的祖父母申请法律援助,起诉至法院。审案法官以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为出发点,以维系父女、母女亲情为切入点,深入浅出地明法析理,积极引导双方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去化解矛盾,二被告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最终表示同意承担抚养费用,并同意分期给付之前拖欠的抚养费,使得原告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责任编辑:刘文鹏    

文章出处:孙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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