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松杨与梁明、财险哈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
发布时间:2013-01-14 10:38:49
黑 龙 江 省 孙 吴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本院定于2013年1月28日9时00分在孙吴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柳松杨与梁明、财险哈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 (院印)
注:本公告已于2013年1月24日张贴。 书记员(签名):
责任编辑:刘洋洋
文章出处:孙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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