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上午9时,孙吴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孟某某、由某某、梁某某、苏某某、张某非法拘禁;被告人王某、孟某某、由某某、梁某某非法拘禁两起犯罪、五起行政违法事实及被告人孟某某、姚某、刘某某保险诈骗一案,由主管刑事副院长田增辉担任审判长,与刑庭庭长张虹、行政庭庭长邵仁勋组成合议庭,由孙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孟照华等3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这是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院审理的第4起涉恶案件。
开庭审理前,因该案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为保证庭审顺利进行,公正高效的审理案件,法庭组织控辩双方召开了庭前会议,了解相关情况、听取各方意见,为庭审工作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本次庭审历时2天,合议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违法事实进行了详细的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就案件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权利依法得到充分保障。
孙吴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的原则,从严从快惩处。通过对4起涉恶案件的审理,让人民群众看到我院严惩黑恶势力,维护社会稳定的力度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