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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法院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执行

发布时间:2012-10-24 11:01:11


    发布时间:2012-10-22 15:35:09

    中国法院网讯 (莫芬) 10月19日,在广西南丹县罗富乡的一起执行案件中,南丹县人民法院邀请了罗富乡两名人大代表参与执行并监督指导执行工作。

  该起案件起因是妯娌之间因为家庭小事进行争吵,叔叔难忍嫂子的冷言恶语出手打了嫂子为自己妻子出气,情绪激动激动之下没有控制好,将嫂子打成轻伤,并住院治疗。嫂子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获支持,但叔叔一家不愿赔偿,于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人大代表在现场调解工作中,在稳定当事人情绪、化解当事人积怨等方面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据悉,近年来,南丹县人民法院为推进“阳光司法”,不断探索新的思路,实践新的工作方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员等部门的人员参与案件审理,已成为该院开展工作的常态,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执行工作,也已经逐步走上工作正轨。

责任编辑:漆浩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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