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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吴法院:尽心尽力执行 获当事人点赞

  发布时间:2019-06-20 15:36:54



“真是太感谢宋局长了,帮我把这11万要回来了,我今天就是专程感谢你的。”6月20日一上班,申请人老张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 清正廉洁 人民公仆 无私奉献”的锦旗送到执行局副局长宋玉峰的手中,以感谢他为自己要回了辛苦钱。

据悉,本案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孙吴法院在2017年3月判决被告王某偿还原告老张本金加利息共计11万余元。但判决生效后,被告老张多次找到王某要求还钱,被告王某一直声称没有钱还,无奈老张向法院申请执行。由于王某是外地人,在孙吴县也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只是跟老张说过他在吉林有一个工厂,可当我们执行人员来到吉林某工厂后发现,王某只是此厂的一个工人,执行之路似乎遇到了瓶颈。此时,宋局长看到王某的老家是山东省的,就突然想到,也许在他的老家能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抱有一丝希望,今年3月3日,宋局长一行3人来到了王某的老家山东省荣城市某镇,通过当地国土局和不动产登记等部门的协助调查,通过几天的努力,终于查到,他在当地有一栋285平方米的住房。得到这一消息后,随即6日查封了王某的房产。当王某知道房子被查封了这一消息后,立刻表示还钱。11日就将欠款汇入孙吴法院执行账户,至此,老张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


责任编辑:刘文鹏    

文章出处:孙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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