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民政局一名婚姻登记员。经过严格考核程序于2018年12月21日被人大常委会认命为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是一个身份特别,职责特殊的编外司法公正人员,我特别珍惜和热爱人民陪审这份工作。
2019年4月17日是我人生最难忘的日子。第一次走进审判庭,第一次坐在法官旁边——人民陪审员的位置上,庄严神圣感油然而生,手一直在抖,心一直在怦怦跳。
第一次陪审的是离婚纠纷案件,主要矛盾是当事人双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我通过看案卷与当事人交流,了解到原被告都觉得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在庭审中真切地感受到法官工作的辛苦,熟练驾驭庭审的过程,平衡当事人之间利益。我也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配合法官向原被告双方陈述利害关系。以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学习、医疗、成长为出发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后,在我们共同的努力下,原被告双方就孩子抚养权问题达成了一致,圆满完成案件审理。
初次参加庭审,体会到人民陪审员“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深刻含意。我作为人民群众中的一员,在生活中更应该多了解民情民意,在民事调解中使得双方当事人更易接
受调解,更有效的化解双方的矛盾。人民陪审员不是一种荣誉,是人民和法律赋予的神圣工作。我作为一名“不穿制服的法官”要做到与法官的思维互补,真正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职责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