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陪审员的岗位工作已经4年多,再有8个月我就卸任了,回想一路走来,感慨颇多。做为从事乡镇妇联工作的女干部,参与审判过程中,我更多地愿做调解,真的希望大家能握手言和,难以倾听当事人心里的“委屈”和诉求,更像朋友一样交流思想、沟通情感、增进了解、赢得信任,不仅耐心解答当事人的各种法律问题和疑惑,还驱走他们心中的忐忑和对司法的畏惧,架起心灵之间的桥梁,唤起内心的真诚与良知。
老金,是一名朝鲜族农民,家里人口多、土地少、又接连遭遇了冰雹灾害和干旱,连续两年颗粒无收,贷款本息已经超过了10万元。全家人虽然拼命打工挣钱,但收入仅够维持生活,日子过得十分艰难。了解情况后,我邀请农村联社主任到老金家现场办案。望着虽一贫如洗,但仍在辛勤耕作、并忐忑不安、一再表示积极还款的老金,大家都很感动。最终,联社不仅主动承担了诉讼费用,而且还将老金的还款时间延展3年,并当场决定将老金作为帮扶对象进行扶助,帮助老金一家渡过难关。从老金家出来,我又找到乡政府,为老金待业多年的儿子争取了一个赴韩国劳务学习班的名额。春节前,老金专门来法院告诉我,他儿子在韩国打工挣到钱了,现在家里的日子好过多了,看着满脸笑容的老金,听着他对今后生活的设想,我也笑了。
涉及到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我更愿意以一个儿媳、女儿、妈妈、婆婆的角度来看待,不希望家庭破裂,老人没有赡养,孩子没人抚养,从中说和,在审判中不急不缓,分担法官的工作负担,投入更多精力做“说和人”。
在审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时,原告已年愈七旬,生活困难。邻居埋在地下的水管爆裂,致使其原本破旧的房屋被水浸泡毁坏,而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存在一定难度,当事人相互推诿,几个部门都解决不了问题,原告曾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诉讼中,原告又无法证实其房屋的损害原因和程度。对此,我们没有简单驳回了事,而是主动、细致的开展调查、反复做几位邻居和自来水公司的工作,终于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几名被告共同拿出部分钱款帮助原告修缮房屋,原告撤回起诉,老人可以在修好的房屋内安度即将来临的严冬。
在“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上下足功夫,坚持用一句温暖的话语、一个善意的微笑,一次耐心的倾听、一声真诚的劝导来指导举证,促进调解,摸清纠纷的焦点,抓住“要害”,寻找最利于和解的“突破口”,邀请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人大代表、基层村干部配合调解,力争案结事了。
孙吴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董海杰